民政局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为了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落实有关扶助贫困残疾人的政策,进一步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的各项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市有残疾人24.1万,占全市总人口的8.1%,其中贫困残疾人约10万人,他们是我市最困难的社会群体。多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关注残疾人事业,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在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社会各界也积极为贫困残疾人献爱心,做实事,提供无私援助,使广大残疾人生存和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也必须看到,由于我市残疾人基数大,且主要分布在农村贫困山区,贫困残疾人科技文化素质大都较低,智力低下者居多,脱贫的难度很大,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任务仍十分艰巨。扶助贫困残疾人,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努力满足他们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让广大残疾人共享社会进步和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全市各级政府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工作任务,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二、突出重点,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力度。贫困残疾人绝大部分在农村,贫困程度深,脱贫任务重,是整个扶助工作的重点。要继续贯彻实施《*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高度重视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各县、区要把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纳入扶贫工作总体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优先落实对贫困残疾人的第1页共6页各项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坚持开发式扶贫和参与式扶贫,注重帮助贫困残疾人选择适应当地经济发展需要,适合残疾人特点,有利于解决贫困残疾人温饱问题的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等生产项目。继续推行小额信贷、“公司加农户”等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加强对康复扶贫项目的管理,提高贷款到位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扶贫项目和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促进贫困残疾人的增收。逐步改善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增加资金投入,有计划地改善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市、县区财政要按要求对实施“中国福利彩票公益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进行资金配套。实施扶贫移民搬迁的地方,要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的,要纳入政府廉租房范围,优先安排解决,对特别困难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要实行实物配租,确保残疾人都有住房。城乡社区要将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纳入社区服务内容,在社区布局、功能定位、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充分考虑贫困残疾人的需求。基层残疾人组织要在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及时反映贫困残疾人呼声和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服务。三、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体系的作用,切实做好特困及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因重残无法参加劳动、生活特别困难的残疾人,需要依靠政府建立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各县区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情况,照顾他们的特殊需求,认真落实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法定扶养义务人无能力扶养、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供养、救济。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规中,对有残疾的下岗职工,要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予以妥善解决。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适当提高对重度残疾、一户第2页共6页多残等特困家庭的低保标准。对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