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民政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计划一、2019年民政工作实施情况(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构建多层次社会救助保障体系1
着力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根据《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要求,联合县财政、县扶贫办出台了《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标准的通知》(会民发〔2019〕7号),从2019年7月1日起,将我县城市低保指导标准由430元/月提高到500元/月,即城市低保一类对象由430元/月提高到500元/月,城市低保二类对象由360元/月提高到430元/月,城市低保三类对象由310元/月提高到380元/月;从2019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指导标准由3480元/年提高到3960元/年,即农村低保一类对象(全额兜底对象)由290元/月提高到330元/月,农村低保二类对象(含差额兜底二类)由210元/月提高到220元/月,农村低保三类对象(含差额兜底三类)由150元/月提高到160元/月;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360元/月和210元/月,均已实现按月发放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县有城市低保对象461户687人,已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18
8万元(含5-11月价格临时补贴资金7
3万元);农村低保对象3638户6039人,已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703
18万元(含5-11月价格临时补贴资金63
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63
5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25
9元,超额完成全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
上半年医疗救助工作成效显著
为我县城乡居民发放1-6月医疗救助资金763人次116
8474万元
积极落实临时性生活救助制度
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残困难人员参加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的方式进行了全额资助,共计资助1571万余元;第1页共9页于5月份、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