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价格标准》的通知发布时间:2008-05-0715:03:37阅读次数:1881【关闭】【打印】[字号:大中小]市、区各有关单位:根据《连云港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连政发[2002]56号)的要求,制定了《连云港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价格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价格标准》自2002年5月20日起执行
《连云港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连价房地字[2001]228号)同时废止
各县应根据《连云港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价格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县房屋拆迁补偿、补助的具体价格标准
在此之前,凡自行出台的文件与本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一律停止执行
附件:《连云港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价格标准》附件:连云港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价格标准一、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指拆迁人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人补偿的价格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的确定,是根据市物价局会同市拆迁办定期确定并公布的区位补偿价格和房屋(拆迁)重置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结构、成新等评估确定的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价格=房屋重置价格+区位补偿价格(一)房屋重置价格房屋重置价格=房屋(拆迁)重置价格×建筑面积×房屋成新率房屋(拆迁)重置价格表(1)表(2)系根据《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和《江苏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测算,并结合市区建筑市场实际工程造价水平确定
表(1)、表(2)所列房屋(拆迁)重置价格是指十成新房屋的价格
该价格既是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价格,又是产权调换拆一还一互找差价的补偿价格
房屋成新率指被拆迁房屋的新旧程度,见表(3)《房屋成新率评定表》
(二)区位补偿价格区位补偿价格分为住宅区位补偿价格和非住宅区位补偿价格
住宅区位补偿价格=住宅区位补偿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