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方案2017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方案范文1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法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二、培训目的为进一步增强项目部各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使项目管理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提升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特制定本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方案
三、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第1页共5页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安全培训计划表20xx年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计划表五、培训时间及地点培训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