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一、切实抓好我县“7
21”“10
16”地震民房恢复建设工作
21”地震民房恢复建设工作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05年底开始启动
此次恢复建设的重点是平川、钟英、古底、拉乌等重灾乡镇,主要对象是重灾区房屋倒塌户和特困五保无房户
在工作中,县民政局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第一要务,高度重视“7
21”地震民房恢复建设工作
在资金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采取“实物补助”、“现金补助”等方式,根据受灾情况及困难程度,结合工程质量和进度等实际,在受灾农户和无房户完成房屋建设工程总量三分之一以后,才适时给予兑付建房补助资金,以确保资金真正用在解决重灾户和无房户困难群众身上
截至2006年6月27日止,已分期分批下达和兑现“7
21”地震民房恢复建设资金810万元
具体情况是:一是民房恢复建设资金100万元
平川镇32万元,古底乡20万元,拉乌乡25万元,钟英乡23万元
主要用于房屋倒塌户和排危户
二是下达大坝子扶贫搬迁点民房恢复建设补助资金400万元
由大坝子扶贫搬迁指挥部XX县区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现已搬迁入住482户2142人,正分期分批地对农户进行建房补助资金的兑付
三是统建点建设资金100万元
其中平川镇大黑树统建点50万元、拉乌乡新田统建点50万元
四是村委会综合用房建设资金60万元
我县列入“7
21”地震民房恢复建设村委会14个,计划投资140万元(不含乡镇、村委会自筹资金)
现已安排平川镇朱苦拉、马花、拉乌乡碧鸡、钟英乡钟英、金牛镇罗官、乔甸镇海稍等6个村委会启动建设
现在金牛镇罗官、乔甸镇海稍村委会已竣工投入使用
五是民政局救灾仓库及社会福利院建设50万元
该工程建设规模1630平方米,计划投资170万元
此工程于2006年1月30日开工,预计2006年底竣工投入使用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走上正轨,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