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机上网”带来的问题及对策建议2006年以来,TCL、长虹、创维、康佳、海信、海尔、厦华等国内知名彩电巨头先后开发推出具有上网功能、并运行在虚拟专网上的电视机(本报告简称“上网电视机”,业界也叫互联网电视机,TCL称之为数字网络电视机),并自己开办平台或者与商业网站合作提供特定的“电视机上网”服务
这一新功能、新服务的开发给电视机生产企业带来不少附加值,也为满足电视用户需求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
但这种电视机直接上网的服务方式却给舆论安全和内容产业发展带来严重隐患
为此,广电总局于今年8月11日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电视机企业开展这类服务必须符合广电总局相关规定
8月19日,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视协)向广电总局提交《关于推进网络电视产业健康发展的报告(草案)》,希望总局“鼓励和扶持国内骨干彩电企业发展网络电视(即“电视机上网”服务),给“骨干彩电企业或者企业联盟颁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9月22日,中视协会长、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直接向长春同志提交《关于TCL数字网络电视经营发展的报告》,希望广电总局“建立和完善相关数字网络电视技术标准和监管制度而不要简单的发文禁止”
长春同志10月13日就此专门批示,要求广电总局“研究数字网络电视带来的新情况”
根据总局有关领导10月27日在此批件上的指示,发展研究中心立即成立专门课题组,对此问题展开深入研究
现形成以下初步研究报告,供领导参阅
一、“电视机上网”的实现方式和发展态势(一)“电视机上网”的主要实现方式从技术角度讲,电视机上网方式可分为虚拟专网上网和公共互联网上网两大类;从结构形式看,又可分为外置式和内置式上网两大类
电视机虚拟专网上网方式是指将一种专门针对互联网媒体应用设计的运算芯片内置于电视机,或者安装在与电视连接的上网机顶盒中,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