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监督指导手册*****监事会编制监事会重点业务监督工作办法为了保证公司正常有序合法运营,保证公司全体员工廉洁勤政,防止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现象的产生,维护好股东和公司全体员工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在认真做好经常性、常规性监督工作的同时,对本公司重点业务实行重点监督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工作实际,制定公司监事会重点业务监督工作办法如下:监事会成员组成监事会设成员4名(监事长:朱宝廷;监视员:*****、侯丹丹、*****监事会人员分工:朱宝庭负责全面工作,组织监事会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对公司项目进行巡查、督导等工作;*****负责各项目财务监督检查和督导等工作;侯丹丹负责各项目行政、人事等监督、检查、督导等工作;*****负责各项目工程招标、合同签订履行、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监督、检查、督导等工作
监事会工作思想项目前期:由于项目前期新员工的加入,监事会人员在项目前期要跟踪服务,在每个节点工作开展前监事会人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交底,确保节点工作按流程、制度顺利进行
发现问题书面通知当事负责人并限期改正,否则给予主管领导500—50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主管领导降职或要求离职
项目中期:监事会人员定期、定节点、和不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书面通知当事负责人并限期改正,否则给予主管领导500—50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主管领导降职或要求离职
项目后期:监事会人员在巡查监督的同时应加强资料整理收集工作,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后期出现制度不遵守、流程不执行现象,发现问题书面通知当事负责人并限期改正,否则给予主管领导500—50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主管领导降职或要求离职
监事会资料整理监事会每次巡查都要书面记录巡查项目、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时间、处罚整改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