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维稳工作总结民政局维稳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社会管理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着眼于在服务全旗大局中谋划民政工作,着力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严格按照旗委、旗政府印发《土右旗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努力实现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社会服务能力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发展的目标。下面就民政部门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和维稳工作简要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不稳定隐患排查化解情况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搞好民政系统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排查调处工作,旗民政局专门成立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局党总支书记、局长杨文明任组长,各位党总支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同时要求对于民政工作中的群体性、突发性不稳定因素和重大安全隐患,民政工作人员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并坚持“四定”、“三包”,即定牵头人、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和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二是认真排查,彻底整改。精心安排自查活动,自查要做到“四不”,即不弄虚作假、不夸大问题、不缩小问题、不隐瞒事实,自查中坚持诱因、时间、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五清楚”。对自查中发现的每一处安全隐患、每一个不稳定因素都要登记造册,并提出具体整改办法,限期加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本身无法解决的,汇总后,及时上报党委、政府。三是严格制度,畅通信息。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联系渠道和工作信息保持畅通。严格落实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对可能出现的上访或较大的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及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四是抓好抓实,信访工作。切实作好信访接待工作,每周第1页共9页安排一天作为信访接待日,全天候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耐心做好相关政策的解答,并对信访内容、处理意见、处理结果、群众满意程度等进行详细的登记;认真做好信访答复工作。对接到上级批转和个人信访件,都由主管领导亲自负责,派专人深入到信访人员家中予以实地了解,并及时予以答复,结案率、群众满意率达100%。(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民政局认真开展20XX年度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牢固树立稳定第一的工作决策理念,通过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审批、实施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立足“源头治理、超前化解”的工作原则,确保土右旗民政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全面性,努力把我旗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限度。一是明确评估范围。主要包括。1、民政局有关民生保障政策调整等影响到群众实际利益的事项;2、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调整影响到个人实际利益的事项;3、优抚保障内容、保障标准调整影响到个人实际利益的事项;4、涉及地名、区划调整中的敏感问题;5、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中可能对周围群众生活产生影响事项;6、其他有可能带来社会稳定风险的事项。二是明确责任主体。民政局本系统内重大决策的起草(提出),各科室、基层单位是重大事项风险评估的实施单位,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与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共同对评估结论负责。在局党总支、局务会议进行上述事项决策时,风评估责任单位为各科室、基层单位,必须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并作说明。局主要领导向旗委、旗政府提出民政工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建议前,由科室、基层单位建议局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先行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局党总支会议、局务会议审议上报的,局党总支、局行政为责任主体;通过简单程序上报的,各科室、基层第2页共9页单位为建议单位,局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为责任主体。三是明确实施办法。1、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一般由民政局行政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局务会议或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风险评估会议可吸收与事项相关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有时也可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直接安排或组织;2、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掌握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要素;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