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二)一、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重申已发布的公告)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公告2001年第19号》(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一批、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一批);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1年第37号》(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1年第36号》(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三批);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2年第25号》(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四、五批,不包括第四批中已调整为限制进口的甘蔗糖蜜(17031000)和其他糖蜜(170390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海关总署、林业局公告2004年第40号》(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二批);6
进口料件属于我国禁止进口商品(包括旧服装,含淫秽内容的废旧书刊,含有害物、放射性物质的工业垃圾等)
二、加工贸易禁止进、出口货物(一)为种植、养殖等出口产品而进口的种子、种苗、种畜、化肥、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等
(二)冻的鸡翼尖、鸡爪、鸡肝及其他鸡杂碎进口商品编码商品序号207142100冻的鸡翼207142200冻的鸡爪207142900冻的其他食用鸡杂碎207270000冻的火鸡块及杂碎(三)进口下列废机电产品和废料进口商品编码商品序号备注2619000000熔渣、浮渣,氧化皮及其他废料冶炼钢铁所产生的(粒状熔渣除外)7204490010废汽车钢铁压件7204490020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五金电器7401200000沉积铜(泥铜)7404000010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机等包括废电机、电线、电缆、五金电器7404000090铜废碎料7602000010以回收铝为主的废电线等包括废电线、电缆、五金电器8908000000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2620999010含五氧化二钒大于1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