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编写说明编写该要求旨在帮助我省广大高中化学教师把握新课程教学的深广度,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标准》),促进新课程的实施
编写该要求的依据是《标准》和我省高中化学教学的实际,并适当参考各版本教材等
编写该要求时,我们以《标准》中的各模块为单元,按照各模块中每一主题的“内容标准”逐条进行分解、细化和补充,将比较抽象的内容具体化,从广度和深度两方面进行界定,提出比较明确、具体的学习要求
广度——每条“内容标准”应包括的具体学习内容
采用对“内容标准”适当分解、补充的方式,依次列出
深度——每条学习内容在本模块教学的终端应达到的目标要求
按照《标准》前言中“关于目标要求的说明”对三类学习目标的分类方法,选用适当的行为动词进行描述
每一类学习目标从低到高的水平层次划分,及每一层次包含的行为动词如下
1.认知性学习目标的水平(1)知道、说出、识别、描述、举例、列举(2)了解、认识、能表示、辨认、区分、比较(3)理解、解释、说明、判断、预期、分类、归纳、概述(4)应用、设计、评价、优选、使用、解决、检验、证明2.技能性学习目标的水平(1)初步学习、模仿(2)初步学会、独立操作、完成、测量(3)学会、掌握、迁移、灵活运用3.体验性学习目标的水平(1)感受、经历、尝试、体验、参与、交流、讨论、合作、参观(2)认同、体会、认识、关注、遵守、赞赏、重视、珍惜(3)形成、养成、具有、梳理、建立、保持、发展、增强对有关学习要求需要进一步说明的内容,以及教师在教学中需要注意的地方等,我们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按照新课程的设计思想,新教材中的化学实验已不再明确区分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只要学校条件许可,所有实验都应让学生自己动手做
但从目前我省的实际情况看,大部分学校还达不到这样的条件
所以对于化学实验的教学要求,采取一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