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新农村建设工作计划根据区委及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结合我区农村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实际及我局工作职能,制定区司法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
一、认真抓好民主法治规范村建设围绕“平安”“法治”建设,以制度设置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务的民主决策、管理、监督程序,不断完善村级治理结构,保证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巩固党在农村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基础
争取到今年年底,完成300个民主法治规范村的创建工作
1、明确重点一是村级组织职责明确,运行规范
制定和完善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及治保、调解组织的工作职责,明确各成员工作分工和岗位责任;制定和完善村二委议事规则,加强村集体领导原则
二是提升村务管理水平,制订“实际、实用、实效”的《村规民约》,修改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完善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
三是强化民主监督
建立村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小组,加强对村集体财物和重大村务的监督力度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约束村干部的行为
2、抓好试点区司法局要选择2-3个不同类型的村,进行民主法治规范村试点工作,并取得经验
这项工作要在7月底前完成
3、全面铺开在总结试点村经验的基础上,在8月份,召开民主法治规范村建设推进会,在全区各行政村推开
要求到年底有300个行政村达到规范化水平
二、全面推行“五步工作法”,规范决策
(1)建立和完善《村民代表议事规则》,《村务决策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决策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生效条件;第1页共2页(2)结合实际重新界定重大村务范围,要将财务开支额度、审批权限和村干部报酬、误工工资等涉及经济利益的内容纳入决策内容;(3)建立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组织,加大户代表、村民联名动议案的工作力度,明确五分之一村民代表和十分之一户代表行使村务管理动议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