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沙区关于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业绩量化考察标准(讨论稿)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业绩量化考察工作,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依据《齐齐哈尔市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制定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业绩量化考察标准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此标准,考察期限除特殊明确外,一般考察项目时限应以近五年为准(2006-2010年)
一、党建工作:(30分)1、党组织建设(10分)责任部门:组织部考察内容及评分标准:(1)党建责任制(1分)
制定并落实社区党组织工作职责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职责;制定并落实党组织议事规则;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措施
(2)党建全覆盖工作(2分)
社区党组织指导社区内具备条件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商务楼宇、专业市场建立党组织,不留“空白点”,实现全覆盖
有一处“空白点”扣0
(扣分至扣完此项设置分值为止,以下同)
(3)班子建设(2分)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遇重大事项,必须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党委会记录不及时、不清楚各扣0
(4)共驻共建活动(1分)
建立由社区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社区工作
(5)特色党建活动(1分)
社区特色党建活动扎实开展,参与人数占党员总数80%以上
无活动载体、活动开展不经常或达不到人数比例每项扣0
(6)支部建设(3分)
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社区党组织获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得1分;获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得2分;获省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得3分
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层次为准
评分依据:查看人员名册,活动记录,实地查看所在社区各项表簿册、获奖证书及各级表彰光荣册
2、党员队伍建设:(10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