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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天山网2011年04月20日09:20:35我来说两句更换背景颜色:更改文字大小:默认大小最小小一点正常大小大一点再大一点最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3月23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二〇一一年四月四日�0�2�0�2�0�2�0�2第一章总则�0�2�0�2�0�2�0�2第一条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0�2�0�2�0�2�0�2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活动
�0�2�0�2�0�2�0�2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
但是,离开市辖区到本市其他市辖区居住的人员除外
�0�2�0�2�0�2�0�2第四条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坚持公平公正、优化服务、合理引导、规范管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0�2�0�2�0�2�0�2第五条流动人口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
�0�2�0�2�0�2�0�2第六条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0�2�0�2�0�2�0�2(一)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就业登记服务;(二)提供计划生育、传染病防治和临时救助服务;�0�2�0�2�0�2�0�2(三)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0�2�0�2�0�2�0�2(四)开展健康卫生、法制宣传教育;�0�2�0�2�0�2�0�2(五)进行居住登记、出租房屋等治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