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北京市劳动争议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9月20日【重点工作】9月17日,市劳动争议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就进一步推动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工作进行研讨会议首先通报了今年我市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工作进展情况;市总工会、市人力社保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办和市高院相关部门领导重点研究下一步如何推进各区县调解联动工作均衡发展;加强区县调解五方横向联系,在实践中规范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委托调解的工作流程;以及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和加强律师团队管理等工作。会上,市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总工会副主席王玉英强调,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作为首都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工程,各方必须要高度重视,坚定不移的继续推进,办公室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督促协助区县开展劳动争议调解联动工作,保证案件流转顺畅、各部门衔接有序;市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调研,指导基层组织开展工作。二要加强工作的规范性。案卷归档要严格按照既定标准执行,仲裁调解的案件不能计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的案件;制定律师调解员工作规范,加强律师团队的管理。三要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产业调解中心的建设。各方通力合作,确保今年“受理2万件、调解成功1万件”工作目标的完成。(市总工会法律部)【工作动态】《顺义区关于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和职工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纳入《顺义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的意见》(京顺发[2010]20号)进一步对区调解联动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职责分工、保障措施进行明确部署。《意见》强调:区争议调解中心作为全区受理劳动争议调解案件的机构负责受理职工、用人单位一方或双方提出的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仲裁转办的仲裁案件庭前调解、区信访办委托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同时在区法院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室,受理不服仲裁决定向法院起诉的案件调解。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对镇、街道、开发区调解组织进行工作协调和指导。调解中心组成律师服务团队,与工会调解员共同承担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工作。区职工服务中心作为区总工会的综合服务机构,是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站,为广大职工提供劳动法律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建立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争议调解室,负责辖区内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劳动关系预警预报,受理辖区内的劳动争议案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展调解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结合企业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教育疏导、预警预报、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的作用,对调解不成的案件,要及时引导职工和企业方到上级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为进一步提高工会服务站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律师服务团队的专业优势,开展律师志愿者为工会服务站提供“一月三日”的法律服务活动。(顺义区总工会)9月15日,通州区劳动争议调解“六方”联动机制召开联席会议这标志着区总工会、人力社保局、司法局、区信访办、法院和企业联合会组成的区劳动争议调解“六方”联动机制正式建立。会上,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调委会副主任李军通报了通州区劳动争议调解三方联动机制建立以来的工作情况;区总工会副主席、调委会主任吕庆申宣读关于《全面推进通州区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市总工会副主席王玉英到会并讲话,她对通州区一年来劳动争议调解三方联动机制发挥的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对通州区创新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六方”联动机制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区委副书记李玉君强调,联动各方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各方优势,合力推进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基层的指导,确保今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区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林殿彪主持会议。(通州区总工会)丰台区召开劳动争议调解五方联动机制座谈会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建言献策,归纳了三点在劳动争议调解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一是用人单位对区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的权威性招人质疑,采取消极的应对办法,影响了劳动争议调解的成功率;二是街乡工会组织的调解员、人保部门、派驻的律师三方之间没有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