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落实三定方案的工作方针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济政办发[2010]50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规划局派出机构更名的批复》(济编发[2010]11号),结合我局实际,就调整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职责、优化规划管理流程和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方案
一、关于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的设置1、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结合目前分工模式,将加挂的信访处、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处作为独立处室设置,进一步明确职能,按分工要求开展工作,人员做相应配置
2、直属第一、第二分局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市中、历下、槐荫、天桥四区建设项目的批后管理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配
3、直属第三、第四分局参照高新分局完善内部机构和工作流程,实行块块管理,分别负责受理和承办历城、长清辖区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审批和批后管理各类事项
4、其他处室、单位按照相应“三定方案”明确职责
二、关于处室职责调整(一)局机关处室职责1、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财务、应急管理、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市志编纂工作;承担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府确定的重要规划设计方案的论证和评审工作
2、政策法规处
起草城乡规划和测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听证事项;牵头组织违法建设工程规划审查认定工作,协调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普法教育
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联系特邀规划监督员;负责市政府部门公开信箱和市长公开电话办理工作
第1页共4页4、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