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精神卫生工作意见精神疾病是在各种生物、心理以及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下,造成人的大脑功能失调,导致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的疾病。精神疾病范围包括:精神病、神经症、精神发育迟滞、人格障碍等。精神疾病不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属的生活质量,同时也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做好精神疾病的防治,预防和减少各类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繁荣稳定,对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增多,竞争压力加大,人口和家庭结构变化明显,严重精神疾病患病率呈上升趋势。据摸底调查统计,我市有各类精神疾病患者约2.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8‰以上,与此同时,儿童和青少年心里行为问题、老年性痴呆、抑郁、药品滥用、自杀和重大灾害后受灾人群心理危机等方面的问题也日益突出。精神卫生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为进一步贯彻《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我省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强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明确目标,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按照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中国残联《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XX年)》确立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20*年,我市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要达到30%,20XX年达到50%;儿童和青少年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20XX年降到12%;精神分裂病治疗率20*年达到50%,20XX年达到60%;精神疾病治疗与康复工作覆盖人口20*年达到全市人口的2/3,20XX年达到全市人口的4/5;20*年、20XX年精神病救治率分别达20%、30%;20*年、20XX年精神病救助率分别达10%、20%。对已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的紫阳、平利、旬阳、白河、汉滨区五县区,20*年、20XX年精神病防治知晓率应分别达到50%、70%;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60%、80%;精神病治疗康复第1页共6页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80%、100%;精神病救治率应分别达到30%、50%;救助率应分别达到20%、30%;实施医疗救助,县区免费服药的贫困精神疾病患者每年不低于100名;儿童、青少年精神疾病及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20XX年降到10%。20*年达到的目标应纳入年终检查考核评比,并接受中省检查验收。为实现上述目标,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陕办发[20*]15号文件中确定的“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指导原则,尽快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精神卫生工作发展思路,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把防治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社区和基层。要落实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的模式,保障精神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开展;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重点精神疾病的治疗与康复,突出重点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开展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的发生,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二、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精神卫生工作属公共卫生范畴,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各县区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要尽快建立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协调工作制度,把精神卫生工作列入当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根据本地实际,提出精神卫生工作目标,统筹规划,采取措施,抓好落实。各县区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开展调查摸底,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并进一步落实对精神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精神卫生工作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物价政策,对具备开办条件的精神疾病防治医疗机构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待,免征相关税费,以鼓励社会资源投向精神疾病的防治工作领域。卫生、民政、公安、教育、司法、宣传、财政、人事、劳动保障、残联、共青团、妇联、老龄委等部门要分工作协作,针对日益突出的精神卫生问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的第2页共6页预防和控制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卫生、残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