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精神卫生工作意见精神疾病是在各种生物、心理以及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下,造成人的大脑功能失调,导致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的疾病
精神疾病范围包括:精神病、神经症、精神发育迟滞、人格障碍等
精神疾病不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属的生活质量,同时也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
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做好精神疾病的防治,预防和减少各类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繁荣稳定,对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增多,竞争压力加大,人口和家庭结构变化明显,严重精神疾病患病率呈上升趋势
据摸底调查统计,我市有各类精神疾病患者约2
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8‰以上,与此同时,儿童和青少年心里行为问题、老年性痴呆、抑郁、药品滥用、自杀和重大灾害后受灾人群心理危机等方面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精神卫生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我省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强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按照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中国残联《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XX年)》确立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20*年,我市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要达到30%,20XX年达到50%;儿童和青少年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20XX年降到12%;精神分裂病治疗率20*年达到50%,20XX年达到60%;精神疾病治疗与康复工作覆盖人口20*年达到全市人口的2/3,20XX年达到全市人口的4/5;20*年、20XX年精神病救治率分别达20%、30%;20*年、20XX年精神病救助率分别达10%、20%
对已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的紫阳、平利、旬阳、白河、汉滨区五县区,20*年、20XX年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