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接地及管线过轨专项施工方案1、编制依据(1)铁路综合接地系统(通号[2009]9301);(2)《关于铁路综合接地系统通用参考图号[2009]9301局部修改的通知》(经规标准[2009]62号);(3)过轨及综合接地(赣龙隧参08);(4)铁路防雷、电磁兼容及接地工程技术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39号);(5)其他相关设计图纸
2、编制目的过轨及综合接地是一个特殊的施工过程,过轨及综合接地技术是铁路隧道施工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技术性能直接影响隧道电子、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和人身安全防护要求
为规范综合接地系统和隧道管线过轨的设计和工程实施,确保综合接地系统的技术性能,以满足电子、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和人身安全防护要求,特编制此施工方案指导施工
3、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赣龙铁路GL-5标隧道五项目部桥梁、隧道、路基、轨道、结构、环境工程等综合接地施工
4、综合接地系统设计及施工原则4
1设计及施工原则(1)综合接地系统根据铁路等级、不同地区、不同设备,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护措施,大道保护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系统优化、综合防护的原则,加强总体协调、全面规划、统筹考虑
(2)综合接地系统以沿线两侧敷设的贯通地线为主干,充分利用沿线桥梁、隧道、路基地段构筑物设施内的装置作为接地体,形成低阻等电位综合接地平台
(3)综合接地系统有贯通地线、接地装置及引接线等构成
距接触网电体5m范围以内的金属构件和需要接地的设施、设备应接入综合接地系统
(4)距线路两侧20m范围以内的铁路设备房屋的接地装置应接入综合接地系统
(5)不便与铁路综合接地系统等电位连接的第三方设施(路外公共建筑物、公共电力系统、金属管线等设施)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绝缘等措施
(6)在综合接地系统中,建筑物、构造物及设备在贯通地线接入处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2综合接地总体技术要求(1)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