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提要:可上網下載「扣(免)繳、股利及信託資料電子申報系統軟體」(竹南訊)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98年度扣(免)繳、股利及信託資料電子申報軟體(含信託所得申報書資料)已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
tw下載使用,且98年1月申報用之Imx97
00舊版申報系統,使用期限雖訂至98年12月31日止,但因本(98)年度之檔案格式及審核條件已作部分修改,為避免無法上傳或退查之情況發生,請儘速上網更新版本,以利申報,請扣繳單位、營利事業、信託行為之受託人及代理申報業者多加利用
若有疑義,請利用該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
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竹南稽徵所劉芝穎,電話:037-460597轉503)新聞提要:個人因舉辦展覽頒發入選作品之獎金課稅規定(竹南訊)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個人因舉辦展覽頒發入選作品之獎金課稅、扣繳規定如下:一、入選作品在展覽結束後退還給參展人,所頒發的入選作品獎金,係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中獎人如是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要按照給付全額扣繳10%;如作品不發還給得獎人,獎金屬稿費性質,這項收入與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和講演鐘點費等收入,全年合計數不超過18萬元時,可以免納綜合所得稅,而超過18萬元時,超過部份可以先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剩下的餘額再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亦按給付額扣繳10%,惟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但仍應列單申報;扣繳義務人對同一納稅義務人全年給付所得不超過新臺幣1,000元者,得免列單申報
二、得獎人如為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競技、競賽的獎金則無論中獎金額多寡,均按給付總額扣繳20%;但個人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講演之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