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节能监察工作计划3篇第一篇:xx节能监察工作计划3篇xx节能监察工作计划3篇xx节能监察工作计划一:xx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充分发挥节能监察在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监督约束作用,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制定本计划
一、专项监察任务(一)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
按照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2530号)以及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880号)要求,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及时对有关电解铝、水泥企业用电情况、生产工艺等信息进行统计、核查,严格落实阶梯电价、差别电价政策执行程序,配合省级价格部门明确有关电解铝、水泥企业执行电价标准,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市场
(二)电石、铁合金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电石、铁合金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xx〕78号)要求,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在对电石、铁合金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耗限额标准执行等情况企业自查、地方核查基础上,落实电石、铁合金行业贯标实施方案进度任务,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及时组织复查,重点监察各项整改措施完成情况、能耗达标情况
(三)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执行情况
各地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关于组织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xx〕226号)要求,对照在用低效电机淘汰路线图和地方第1页共15页实际情况,加强对年耗电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重点企业的监察,按年度完成淘汰低效电机、实施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工作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质监部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