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辖区内道路范围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莆立信[招]2009-074-1号项目名称:秀屿区辖区内道路范围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建设局(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招标代理单位:莆田市立信工程招投标事务所(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2009年6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招标要求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承包合同书(格式)第六部分附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莆田市秀屿区建设局决定把秀屿区辖区内道路范围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项目编号:莆立信[招]2009-074-1号二、项目及数量:见附件四(工程量按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包干,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本辖区内尚有未完工但已列入招标范围的道路,中标人中标后按该道路的面积及造价暂时核减,待道路正式交付通知后按原工程量及造价进行计算承包额)三、服务金额:4170516元/年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甲级资质。五、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六、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9年6月18日至2009年6月2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七、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八、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有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银行账户名称:莆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账号:13441501040000998九、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十、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建设局招标代理人:莆田市立信工程招投标事务所联系人:陈先生联系人:李先生电话/传真:13850270299电话/传真:0594-2290239第二部分招标要求一、项目名称:秀屿区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二、项目概况:秀屿区辖区内道路面积约1226015平方米。三、项目要求(一)整体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健全的日常保洁制度、管理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自查自检制度及完善的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二)基本要求1、道路清扫保洁的时间为18小时:即4:00——22:002、中标人应保证机械清扫率达到40%及以上,同时须至少具备扫地王1部、洒水车1部、巡查车1部、垃圾专用运输车1部、清扫保洁三轮车80部。3、清扫保洁作业范围:清扫保洁作业范围为本辖区内所有道路的公共面积(含主车道、慢车道、绿化带、人行道等),道(公)路两侧无房屋的地方清扫至道路红线,有房屋的地方清扫至房屋墙体的地方。道路交叉的地方应清扫保洁延伸20米。4、道路每天清扫两次,晨间清扫工作在7:00前完成,下午清扫工作在14:30(6月1日至9月30日在15:00)前完成,其他的时间为保洁时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含滴、撒、漏)在路面停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中工业路、疏港路不超过20分钟,重要节日(以甲方通知为准)不超过10分钟。作业单位要有电动车加密巡逻捡垃圾。机械清扫率需达到40%以上。5、清扫作业标准:清扫工作按时完成,达到“三无”、“六净”标准,即无生活垃圾(无果皮纸屑、污物)和建筑垃圾,无积水、泥、污物(雨天除外)、无堵塞窨井沟眼。路面、绿地、人行道净、窨井沟眼净、树穴、边角净,花台周围净,隔离护栏下净,小广告、墙体、行道树、三杆净。废物箱、垃圾桶清洁卫生,放置到位,辖区内所设立的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每天清运三次,即上午7:00前一次,中午13:00—14:00一次,下午19:00前一次。在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主车道在4车道以上(含4车道)每天洒水一次,在其它时间段,每月洒水4次,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洒水人员及其经费由乙方负责。6、保洁作业标准:在保洁时间内保洁责任道路、绿地(区域)内无垃圾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纸屑、废塑料袋、瓜果皮核、烟蒂等各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