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心、隆鑫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协议合同2013年6月第一章合同当事人重庆捷程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华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重庆隆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重庆中心、隆鑫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甲方:重庆捷程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华诚投资有限公司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乙方:重庆隆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资质等级:级资质证书编号:渝物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对重庆中心、隆鑫中心进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注释1除合同内容或文意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1
1“本物业”指名称为重庆中心、隆鑫中心的物业,即本合同第四章1
1条中所述之“管理标的物”,位于重庆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按项目单体规划面积进行预测算数据,具体实际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部门实测为准),该管理服务面积含配套公共服务场地建筑面积、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不含
2“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指本物业全体业主、租户、商户及其他合法使用者
3“《管理规约》”指本物业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签署物业买卖/租赁合同时签署的承诺遵守有关物业管理的管理规约
4“管理处”指为本物业设置、为本物业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管理分支机构
5“物业管理费”指本物业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每月应缴的物管费,包含公共区域的能耗费用和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本合同”指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本合同内的标题乃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同的结构和含义
第三章物业管理执行1、甲方聘请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按照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管理本物业
2、按本合同与《重庆中心、隆鑫中心商场管理手册》所订的内容,由乙方负责执行物业管理服务的具体工作,作为乙方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服务实施,确保业主及物业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