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划指标调整方案为加快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度,全面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相关数据的衔接,切实落实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的总体部署,确保规划修编期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做好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衔接加快规划修编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137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三县规划指标进行了全面调整,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规划指标调整以年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为基础,对规划相关控制指标进行合理调整,确保规划的合理性和可实施性
二、规划指标调整与衔接(一)农用地调整省级下达给全市耕地、基本农田规划控制指标139510公顷和112600公顷,保持不变,并按照原分解下达到市(县)的指标执行;园地指标现状年为82
70公顷,规划到2020年由319公顷调整为115
79公顷,其中2015年达到102
55公顷;林地指标现状年为298032
73公顷,规划到2020年由145752公顷调整为331285
30公顷,其中2015年达到317984
27公顷;牧草地指标现状年为208350
6公顷,规划到2020年由331799公顷调整为209586
56公顷,其中2015年达到209092
各市(县)指标分配情况见附表2、3、4、5
(二)建设用地根据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对照,省级下达给全市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由原44211公顷调整为51142公顷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现状年规模为14641
44公顷,规划到2020年由原17005公顷调整为21989
31公顷,其中到2015年控制在19784
94公顷;农村居民点现状年规模为18036
40公顷,规划到2020年由原16364公顷调整为19345
34公顷,其中到2015年控制在18952
6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现状年规模为3588
82公顷,规划到2020年由原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