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新莊市榮富國民小學九十九學年度代理代課教師第三次甄選簡章一、報名日期:99年8月11日(三)上午9:00~12:00
二、報名地點:榮富國小一F多功能教室
三、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委託者須有委託書)
四、報名費用:400元(繳交報名表時當場繳交)
五、甄選名額:正取10名,備取名額依正取名額2倍錄取
學期間出缺時,得以本次備取人員依名次遞補至100年4月30日止,未達本校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聘期起訖日依縣府規定為準,惟被代理之教師於聘期屆滿前復職報到,代理教師即日解職
(一)體育專長教師2名(含活化課程實缺1名、縣府借調懸缺1名)
(二)英語專長教師8名(皆活化課程實缺)
聘期起訖日依縣府規定為準(聘期99年8月27日起至100年7月1日止),惟被代理之教師於聘期屆滿前復職報到,代理教師即日解職
六、甄選日期:99年8月12日(四)上午9:00開始(8:00-8:20報到【未親自報到者視同棄權】8:20抽序號,9:00開始甄試)七、甄選資格:【體育專長教師】【英語專長教師】(限報1種)1
中華民國國民
依據教育部96年7月19日修正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之資格聘任:具有中小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資格者
報名英語專長之教師者,請於報名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外國學歷證件須先完成驗證,否則不受理
八、甄選限制:具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各款者不得報考,因事前未審查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者,應予以解聘
九、報名程序:(一)依報名表收件順序繳交報名表相關文件與證件(正本當面驗畢發還,影本留存)(二)繳交自傳簡歷表(格式不限,A4單面橫打乙張)(三)應試各科別之教學設計案,一式3份,時間40分鐘,格式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