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法规名称】司法人员任用资格审查规则【颁布部门】【颁布时间】1980-09-11【正文】司法人员任用资格审查规则第1条司法人员任用资格之审查,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依本规则行之
第2条本规则所称司法人员,包括左列人员:推事
委任以上监所人员
第3条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资格,应就司法官考试及格证书或其证明文件审查之
第4条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资格,应就左列文件审查之
一教授二年以上之证明文件
二民法、商事法规、土地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法或破产法之讲义
前项讲义,须依据中华民国法律编述,每人以一种为限,字数须在五万以上
第5条第2页共8页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页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之资格,应就左列文件审查之
一司法行政部派令
二任卸职证件
第6条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三条第四款或第七款之资格,应就左列文件审查之:一毕业证书或其证明文件
二任职证件及承办民刑事件之证明文件
三送审查前,最后连续承办之民刑事件文稿二十件,但必要时,得命拟民刑判决书各十件,其以兼理检察职务或兼理司法之县长资历审查者,应呈送起诉书、不起诉处分书或判决书二十件
第7条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三条第五款之资格,应就左列文件审查:一律师考试及格证书
二执行律师职务一年以上之证明文件,及由最后登录法院或该管上级法院院长、首席检察官出具之操行优良证明书
三最近承办案件,所拟书状三十件,及最近一年内承办案件数目案由表
第8条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三条第六款之资格,应就左列文件审查之:一任卸职证件
二送审查前,最后连续制作之判决书二十件
第9条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三条第八款之资格,应就左列文件审查之:一毕业证书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