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退休同人協進會第十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一、時間:97年10月24日(星期五)下午3時起二、地點:中華電信公司301會議室三、出席:理事:王金土、藍龍波、洪榮三、嚴德星、郭詩綿、梁丕洲、林櫻洲、王清聞、高燕宇、康華、郭修旭、尤家華、陳渫聰、陳學元、林春生、黃騰漢、陳丹、劉青華候補理事:李威霖、黃衍勳、游世菁、陳雲華監事:許熾熲、張永豐、蕭慶松、李苾、李樹貞、朱廷章候補監事:王盛雄列席:本會幹部:洪清貴、潘銘賢、吳長榮中區聯絡處主任:郭金山南區聯絡處主任:蔣國耀請假:理事:吳樹根、周志剛、洪淑月候補理事:蘇明雄、戴盛德、王文山監事:李瑞華本會幹部:陳添桂、李阿滿四、主席:王金土記錄:洪清貴五、主席報告:略六、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由秘書洪清貴將上次會議紀錄作重點宣讀及敘述後,有洪理事榮三對該次紀錄第九頁第三行所述,中華電信總公司單位名稱行政管理處應改為行政及資產管理處正確名稱外,餘均無異議予以確認
七、會務報告(一)上次理監事會議決議案辦理情形:討論事項決議辦理情形追蹤案辦理情形臨時動議:甲、擬繼續追蹤案辦理情形第五案:(提案人:尤家華,聯署人:康華)主旨:建請針對因「民營化」而辦理退休之人員,其年資因而無法達到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之給與基數者(如未民營化之可服務年資),給與補償
辦法:公務員退休制度修改後,對於舊制已有年資人員由國家給與補償金(一次補償金及月補償金),建請比照推動本案
請行文總公司核辦
本案已陳報總公司核辦,並多次洽總公司經辦單位,但迄今尚未回覆
本案擬繼續追蹤
已由總公司97
7信人三字第0970000934號函說明三函覆略以「有關建議發給補償金乙節,並未有相同規定可依循辦理
」詳如附件一
第六案:(提案人:王金土)主旨:建請向中華電信母公司交涉以五折優惠價格提供其各種消費性電信產品,此一優惠價格請能比照提供予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