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教育局(通知)毕教通〔2012〕164号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毕节学院:为做好我市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2〕241号)精神,我局商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制定了《毕节市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毕节市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细则二O一二年六月十九日联系人:孙克栋靳文豪刘玲高洁x:8224396传真:主题词:基础教育“特岗”教师招考通知抄送:省教育厅,市政府办、市财政局、人社局、编委办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2012年6月19日印发印共25份附件:毕节市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根据《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黔教师发〔2012〕24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
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半年以上从事中小学教学经历)的全日制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