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法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教育卫生局行政执法培训2009.36总第44期伏尔泰语:我不同意你说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天津开发区文化教育卫生局办公室天津赫德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9月22日对公务员的行政处分能否申请复议【基本案情】胡某是公安局的民警,王某是胡某的朋友
王某因与邻居郑某存在矛盾,便请胡某去教训一下郑某
胡某到郑某家之后发现只有郑某一人在家,便开始以公安民警的身份进行盘问,提出一些令郑某十分难堪的问题,从而引起郑某的反感
当郑某索要胡某的民警证件时,胡某不予理睬
郑某要求胡某立即离开,并准备拨打报警电话
胡某上前抓住郑某就打,直到打得郑某连声求饶为止
当天夜里,县公安局接到了郑某的报案,连夜派人到郑某家调查了案件情况
经鉴定,郑某已构成轻微伤
很快,县公安局对胡某作出了处理:行政拘留10天,同时给予降级处分
胡某不服,向该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问题提出】本案中针对县公安局对给予胡某的降级处分的行为,胡某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案例研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分析】本案中县公安局对胡某行政拘留10日属于行政处罚,而降级则属于行政处分,两者在性质上具有根本的不同
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一)伏尔泰语:我不同意你说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天津开发区文化教育卫生局办公室天津赫德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9月22日以案说法项有关规定,该县公安局对胡某作出的行政拘留10日的决定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该县人民政府应该依法受理;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