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欣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核目的1
通过对各级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担当职务工作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努力程度及工作绩效进行分析,做出客观评价,把握各级人员工作执行和适应情况,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及教育培训方向,合理配置人员,明确各级人员工作的方向;2
保障公司有效运作;3
给予各级人员与其贡献相应的激励以及公正合理的待遇,以促进组织管理的公正和民主,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和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条考核用途人员考核的评定结果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合理调整和配置人员;2
职务升降;3
提薪、奖励;4
教育培训、自我开发、职业生涯
第三条考核原则1
以绩效为导向原则;2
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3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4
多角度考核原则
第二章考核对象与考核周期第四条考核对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除下列员工以外的东方欣晟物业全体员工:1
实习期员工;12
岗位承包人员;3
其他临聘人员
第五条考核机构1
为切实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绩效考核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品质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组成,考核小组职责是:(1)负责制定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2)负责组织各物业服务中心《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制定及考核工作
(3)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各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为部门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是:(1)负责编制部门员工月度KPI绩效考核指标及工作计划,配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做好绩效考核检查工作,带领员工努力完成本部门绩效目标;(2)每阶段考核结束后负责本部员工的绩效反馈面谈工作,并帮助员工制定绩效改进计划
第六条考核原则:1
考核的层级原则:目标明确、层层分解、分级负责,公司目标取决于高层,各部门目标取决于中层,各岗位目标是确保部门目标和公司目标完成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