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1页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阳市财政局文件筑人社发[201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函[2010]78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0]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培训对象有培训就业愿望,年龄在16周岁至50周岁之间的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以及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等符合国家规定的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人员,参加预备制培训学员年龄可放宽至15周岁,参加困难企业在岗培训的职工年龄可适当放宽至退休前
第2页共21页第1页共2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1页二、培训分类及时间职业技能培训分为技能培训(含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和企业职工在岗培训三类
(一)技能培训技能培训实行长短结合,培训时间一般为实际培训天数--12个月,其中:针对“两后生”和农村籍退役士兵的预备制培训,培训时间为6--12个月
订单和定向培训,培训时间结合用人单位和就业岗位需求合理确定
其他技能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5天,具体培训课时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标准需达到的规定课时为基准,在合理范围内核定
技能培训应主要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标准开展培训,突出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并结合我市实际增加培训内容,其中:应设置劳动法律法规和权益保护以及求职技巧等知识、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劳动安全、艾滋病防治课程;属劳务输出培训的,应通知本级人口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