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8页2016年遵义市红花岗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26人,4月7-11日)红花岗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为搭建公正的选人用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红花岗区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6名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招聘对象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4、年龄18周岁以上(1998年4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5、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6、招聘职位所需其它条件(详见附件职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2、2013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3、截止2016年4月7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服务期未满一届(三年)的;4、截止2016年4月7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5、曾因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