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行政强制法草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强制的方式和设定第三章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查封、扣押第三节冻结存款第四章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第三节作为、不作为义务的执行第五章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是指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有关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第四条设定行政强制必须依照本法规定
实施行政强制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任何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行政强制
第五条设定行政强制应当适当,兼顾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实施行政强制应当依照法定条件,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选择适当的行政强制方式,以最小损害当事人的权益为限度
第六条行政强制措施不得滥用
实施非强制性管理措施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第七条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告知当事人有陈述和申辩权利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