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监办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市安全监办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根据xx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再动员再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文件精神,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统一认识,精心部署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彭安监委〔2008〕8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的通知》(彭安监办〔2008〕21号),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制定各自的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4月25日至7月31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下午3时前电话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日前书面报送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表,7月31日前报送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并于4月28日、29日分别召开了市级部门和各镇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动员大会,认真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各镇、各有关部门已制定工作方案,正在抓紧实施。二、加强督查,务求实效(一)4月21日至4月30日,由安监局、监察局、目督办、工业局、建设局组成3个专项督查组,对20个镇、2家煤矿、20家非煤矿山、14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2家建筑企业进行了督查。从督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镇和企业专门成立了机构,建立了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相关制度,制定了工作方案,签定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只有少数单位存在制度和上报资料不齐的问题。已责令这些单位立即整改。(二)市安监办实行“双岗双责”,坚持抗震救灾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两手抓,共分五个组,分别由班子成员带队,对20个镇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了督查工作。及时组织了对医药化工、烟花爆竹、加油(加气)站、非煤矿山、危险建筑等危险行业的隐患排查,共检查危化品从业第1页共3页单位145个次,对存在严重隐患的5个加油站下达了停业整顿通知书,并会同工业、质监、环保等部门及时对完成检测、检修的企业进行复产验收,使企业尽快恢复生产,为灾后重建家园提供经济支撑;共转移受灾经营户烟花449组,鞭炮3436饼,大地红1435封,并与公安局治安大队对受损、受潮的烟花爆竹进行了销毁。对学校、企业和社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水塔、烟囱开展查危排险专项行动,全程监督成功拆除危险铁塔1处(彭州广播电视塔)、危险水塔51处、危险烟囱54处。将爆库的原彭县铜矿尾砂清理到尾矿库中,避免污染水源,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制定了灾后复产工作方案,加强了灾后复产验收工作,目前烟花爆竹2家生产企业已恢复生产,危化品生产企业、医药化工企业除虹光化工有限公司、众友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尚未恢复生产外,其余均陆续基本恢复生产。从督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成立了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立了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六项制度,与生产经营单位签定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落实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安排安排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认真开展了地震灾害造成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摸底和治理工作;健全和完善了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了预案体系,加强了应急队伍建设;加强了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工作。三、深入排查,着力治理各镇、市级有关部门也纷纷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立了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六项制度,与生产经营单位签定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对所辖行业(领域)进行了督查。1—6月,全市共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1230处,查出一般隐患1641条,已整治1320条,整改率80.4%;查出重大隐患4条,已整改1条,1条由于地震原因自然消除,其余2条已列出整治计划,下一步实施整治。第2页共3页四、主要成效一是安全责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形成了分兵把口,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二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