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对农村新型村级基层治理机制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市人大对农村新型村级基层治理机制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年初,**市委下发《关于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对此十分关注,将农村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建设,列入年度专题调研课题
10月份,常委会主任**带队到河西、河东两个片区,选择17个农村乡镇的17个村,采取一听、二问、三议、四走访的方式,对**市各村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以及新型村级治理机制运行半年多以来的实际效果进行调研
同时,通过发放调查表,对191个行政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为**市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提供参考
一、全市农村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建立、运行概况市委《指导意见》下发以后,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市农村191个行政村,先后组建了村民民议事会、监事会
据统计,全市共选举产生村民议事会成员4963名,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12407名
村议事会成员中,党员2134名,占议事会成员总数的43%;村两委“四职干部”784名,占议事会成员总数的15
监事会一般在村议事会成员中,选举非村组干部3至5人组成,由该村议事会成员中德高望重的老支书、老村长,担任监事会召集人(监事长)
目前,已有大部分村级组织,通过议事会来决定本村的重大事项,全市农村各村议事会,议决事项1295项,现已执行748件,其余正在执行中
总体来看,村民议事会制度在**市各农村乡镇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但发挥作用情况参差不齐
根据现场了解的情况,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全市有20-30%的村级组织,村民议事会工作开展得比较好,达到或基本达到了《指导意见》关于建立村民议事会、监事会,发挥村民自治组织职能作用的目的
另外,有40%左右的村,议事会、监事会在村民自治中发挥的作用,还不够明显;有30%左右的村民第1页共10页议事会、监事会还流于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