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庄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持词2【发布单位】81307【发布文号】XX市第十一届人大第3次会议第4【发布日期】2000-02-20【生效日期】2000-02-2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XX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第4号)《XX市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条例》已于2000年2月20日经XX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XX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2000年2月20日XX市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条例(2000年2月20日市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XX市预算的审查、批准和监督,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遵循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第二条XX市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全市总预算草案及全市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市本级政府预算(以下简称市本级预算)及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撤销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XX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第1页共9页定、命令
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全市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市本级预算变更草案;审查和批准市本级政府决算(以下简称市本级决算);撤销市人民政府和区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XX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负责预算、决算和预算变更草案的初步审查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第三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市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全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将区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决定市本级预算预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