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编号:蕴通账户服务协议(适用于集团客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编号:蕴通账户服务协议(适用于集团客户)重要提示请甲方认真阅读本协议及相关功能说明书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
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乙方予以说明
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地址:通讯地址: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负责人:通讯地址:鉴于:甲方向乙方申请蕴通账户服务
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1
1“蕴通账户服务”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交通银行”)以组合账户为基础,为甲方及附属单位提供的涵盖账户管理、收付款管理、流动性管理、票据管理、流动性资金投资等服务的综合性现金管理服务,蕴通账户现金管理功能分为业务功能和渠道服务功能,具体服务类型及内容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2“附属单位”指按本协议附件四格式签署参加函已加入本协议的甲方成员企业
附属单位可以是甲方的分公司或子公司,也可以是甲方所属集团的总部或其他成员企业
3“集团”是指甲方及附属单位的集合
集团内各单位之间的上下级关系指资金管理中的上下级管理关系,以附件二“集团客户附属单位账户清单”的记载为准
对任一附属单位而言,其对应的“直接上级单位”栏记载的单位为其直接上级单位,该附属单位则为其直接上级单位的直接下级单位
附属单位的直接上级单位的直接上级单位直至甲方均为该附属单位的“上级单位”
附属单位的直接下级单位的直接下级单位直至最后一级附属单位均为该附属单位的“下级单位”
4“开户行”指为甲方或附属单位开立结算账户的开户网点所属的交通银行分(支)行
在乙方为交通银行分(支)行的情况下,甲方及与甲方同城的附属单位的开户行为乙方;其他附属单位的开户行以签署参加函的交通银行分(支)行为准
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上下文理解有其他含义,本协议中的“开户行”均指为甲方或其附属单位开立存款账户的相应交通银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