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特种设备安全告知书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主要法定义务告知如下,请予遵守:一、安全管理1、主体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按规定进行的监督检查
2、制度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⑴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⑵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⑶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⑷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⑸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人员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足够的依法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培训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5、人员职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