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汇报[五篇]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规范国有资产运行程序我县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资产清查、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产权登记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现将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我县明确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在财政局内部专门设立国资股负责管理全县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单位占用使用、财政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总体思路,通过制定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占有使用单位对国有资产的三级监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并建立了“单位申请—政府(财政)批准—财政拨款—政府采购(或构建)—产权登记—资产处置—收益收缴”的业务流程
二、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运行程序(一)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与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工作相结合,国家投资项目经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或政府采购物质供货后,将批复决算或物质采购的情况同时通知国资1股,由国资股及时监督单位将已完工程或采购物质记入固定资产
(二)进行国有资产清查,摸清家底,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
去年我们对全县124个单位展开了国有资产全面清查工作
清查过程中,首先让单位自查,并把自查结果上报财政局,采用深入到每个单位对会计账簿与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核对、询问的方式,查看固定资产是否帐账相符、账卡相符、帐实相符
采取全面和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对资产闲置、处置数量较大的单位及单位的大宗资产(如车辆、房屋及土地)进行重点清查,对土地、房屋建筑物采取现场测量与查看相关产权证件相结合,进行重点核实
通过清查,我们掌握了相关单位资产的具体情况,使单位的资产真正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第1页共5页相符,为处置、出租或调剂闲置资产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