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强责任落实闭环,“察”出法治建立新果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规划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方式,而抓好督察工作是压实法治责任、落实法治任务的重要方式
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年度工作安排,11月3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在北京召开会议,部署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立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立实地督察
法治才能善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注重法治政府建立,日益把法治政府建立摆在全面依法治国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加以统筹推进,并注重开展督察工作
从2015年12月印发《法治政府建立施行纲要(2015-2021年)》,确立了法治政府建立的总蓝图、道路图、施工图和时间表,到2019年印发《法治政府建立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督察工作的原那么、内容、方式,法治政府建立责任链条逐步构成闭环,法治政府建立成果日益丰富,我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行政决策公信力不断提升,标准公正文明执法覆盖面不断扩大;五年来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复议申请92
1万件,直截了当纠错率为15
19%,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以法治政府建立为牵引,依法治国成效同步凸显,截至2021年8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79件、行政法规600余件、地点性法规1万余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开展
当前,“十三五”立即收官,“十四五”开局在即,全面依法治国走进新的阶段
如何顺应新情势,把准新情况,瞄准新目的,持之以恒抓好法治政府建立任务的落实,让法治政府建立拾级而上,带动全面依法治国“更上一层楼”,是推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同志曾指出,“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
”此次实地督察聚焦地点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立责任,以及各地推进法治政府建立等情况开展全面督察,正是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