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司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切实保障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规范化、常态化,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二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局党组成员、副科级人员、党总支、宣教股、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党组书记外出或请假期间,由主持工作的党组成员履行组长职责
第四条学习的主要内容:(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
(2)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的重要论述
(3)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4)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
(5)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
(6)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重要论述
(7)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
(8)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重要论述
(9)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特别是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的重要论述
(10)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第五条学习方式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自学与辅导相结合,交流讨论与调查研究相结合
第1页共3页(1)中心组成员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充分利用8小时以外的业余时间,认真研读规定的学习内容,做好学习笔记,认真撰写学习心得
全年每个中心组成员摘抄学习笔记12篇以上,至少撰写1篇理论学习文章
全年集中学习时间应不少于24天,每月集中学习2次,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学率应在90%以上
学习不得以会代学
(2)抓好集中学习研讨
中心组学习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集中学习可采取专题报告、讨论交流等灵活多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