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朗派出所巡防人员工作工作奖惩制度桃园村委会巡防人员工作奖惩制度巡防队伍是新时期为弥补警力不足而为公安机关建立和使用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是协助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及村治安队打击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助手,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它对维护社会治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巡防队伍仍存在许多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对巡防队伍的管理和合理使用,确保不出问题,使其充分发挥其有利作用,根据我村辖区的社会治安状况形势的客观要求,结合当前我村巡防队伍的现状,全面推行激励竞争机制
充分调动全体巡防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规范和完善原有的工作纪律制度,提高整个队伍的能动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推动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根本性目标,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按照巡防总队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奖惩制度:(一)、奖励制度:巡防人员当月内提供线索协助民警查获处罚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治安案件,以10元起为基数,每查获10起奖励20元,查获200元以一1000元以下的治安案件,每超过5起(含5起)给予20元奖励,查获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每起奖励30元
每月抓获一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到派出所,经民警审查能够达到打击处理逮捕的奖励100元,达到劳教的奖励50元
(二)、惩罚教育制度:1、巡防人员在上岗工作期间,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接受村委会领导和警区民警的检查,若被发现不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脱岗,查处一次对该违纪巡防人员作出批评教育和警告,并要求其写出书面检查,若被查处两次者扣除该同志当月工资50元,被查处三次者扣除当月奖金100元
2、巡防人员上岗时,要做到言行一致,举止端庄,着装规范整洁,佩带袖套,腰带及自卫棍,若不认真服从着装规定被查处第一次,给予警告、批评教育并做出书面检查,被查处两第1页共3页次扣除当月奖金50元,被查处三次以上(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