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1、县委中心组和各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学习笔记、主持人、参学人、学习记录、声像资料等
2、党委(党组)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
3、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有学法专用笔记,每人每年写学法笔记不少于一万字
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心得和理论文章
4、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5、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6、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每年对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情况共同进行一次考核,并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1、在县委、党校成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中心,负责对全县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2、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党校共同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3、在组织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还要抓好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
4、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三、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1、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共同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全县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情况进行考试考核
第1页共2页2、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一至两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
3、党委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人大对拟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领导及法职人员,要坚持任前考法制度,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应暂缓任用
4、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每年共同对各党委、党组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把此项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选优、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