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队安全合同书甲方:宁绩高速公路路基第六合同段项目部乙方:马鞍山首建建筑有限公司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劳务作业基本情况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宁绩高速公路第六合同段工程工程地点:安徽宁国甲路镇附近作业内容(范围),施工过程及工序,二十四局提供技术与管理支持
2、工期工程项目施工期限2011年4月21日至2013年2月21日第二条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三条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1、双方劳务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其他由于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相关安全防护材料由乙方负责,或者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则另行约定
2、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的责任
3、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乙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4、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5、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6、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没收或经济处罚等措施
7、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8、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
9、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四级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