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密切社区各单位党组织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积极探索新时期社区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促进街道社区“三个”文明建设,根据市委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掖县路社区实际,特制定掖县路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城市街道社区管理的发展要求,以提高社区党建工作的有效性、增进党建工作的合力为目标,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组织,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把条块单位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参与联席会议的各成员单位之间是民主、平等、合作的关系
第三条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宗旨是交流、协调、评议、创优、共建,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大事共抓、文明共建
第二章成员单位第四条参加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为:(一)街道党工委;(二)社区内行政单位、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党组织;(三)社区内部队党组织;(四)社区内企业及各种经济成分的党组织;(五)社区居民党组织
第五条每个成员单位选派一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
如原参加人员有变动,可由会员单位党组织决定另派人员参加
第六条第1页共14页成员单位的义务:(一)成员应遵守联席会议的规章制度,积极完成联席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认真执行联席会议达成的决议或意见
(二)成员之间应互助互利,及时提供本单位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相互学习,平等交流,尽可能做到社区资源共享
(三)在协商的基础上,帮助解决其他成员单位提出的协作要求
第七条成员单位的权利:(一)向街道党建协调委员会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质询的权利
(二)向街道党建协调委员会提出协作要求的权利第三章职责任务第八条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一)通报和交流成员单位党建工作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专题)走访、考察、学习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