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职责街道办事处职责: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
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街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以及各类无主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委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第二篇:街道办事处职责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