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鼓励外商投资工作计划现将市外资委、市农委、市计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房地资源局、**海关和农业银行市分行制订的《关于鼓励外商投资**农业领域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委等八部门关于鼓励外商投资**农业领域若干意见的通知》同时废止
关于鼓励外商投资**农业领域的若干意见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农业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现就鼓励外商投资**农业领域提出如下若干意见:一、鼓励外商投资**农业领域的重点(一)根据国务院批准并从**年4月1日起实施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及国家计委、科技部制定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结合本市“十五”发展规划及**发展“都市型农业”的战略,确定鼓励外商投资**农业领域的重点为:种植业、林业、养殖业、为农服务的先进装备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生态环境保护、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业高新技术等
围绕种子工程、生物工程、温室工程、绿色工程,重点鼓励投资种子种苗、现代温室、农业机械、农用生产资料、生物技术(制药、肥料、疫苗)、农业精深加工等行业,重点鼓励“绿色作物”、“超市农产品”、“包装农产品”、“质量标型农产品”
(二)各区县在招商引资时,要重视并促进外商对**农业领域的投资
对重大农业项目,要结合本市农业发展的整体部署,向市级现代农业园区集聚
(三)鼓励引进现代农业发达国家的“精农业”,以提升**都市农业水平
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以下农业及农业基础设施的项目,作为鼓励类外商投资的项目范围:1
中低产农田改造
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水果、茶叶无公害载培技第1页共3页术及产品系列化开发、生产
糖料、果树、花卉、牧草等农作物优质高产新技术、新品种(转基因品种除外)开发、生产
花卉生产与苗圃基地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