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度路政巡查制度为了有效地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的完好畅通,结合廊涿高速公路的特点,制定路政巡查制度
一、路政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上路巡查,实行巡查与处理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路政大队必须保证24小时上路巡查
二、各巡逻中队必须保证巡查质量,一般情况下频率每天保持在4次以上,保障廊涿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对巡逻车辆的在路时间作出以下规定:1、上午:08时上路至12时下路;2、下午:14时上路至18时下路;3、晚上:20时上路至24时下路;4、凌晨
02时上路至06时下路
如遇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路处理,对重点路段要进行重点巡查
三、上路前必须对车辆及路政装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带齐必要的物品及法律文书
四、巡查时三人为一个中队,司机在正驾驶位,中队长在副驾驶位,另一路政队员在车的后排左侧座位
巡查时,司机目视前方,中队长巡查公路的右侧(路面、护栏、边坡、隔离栅等路产),另一路政队员巡查公路的左侧(路面、中央隔离带等路产)
正常巡查的车速为50公里/小时
五、巡查时发现事故车辆,巡逻车应停放在事故车前方20米以外的位置
一般情况下,由中队长和另一路政队员下车进行处理,要从巡逻车的右侧下车
夜间司机不得下车,巡逻车不得熄火
六、路政执法人员在处理(事故)案件时,应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不得滥用职权,循私舞弊,要实事求是,作到秉公执法
应遵循生命至上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案
1、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摆放标志,及时保护现场
2、抢救遇难人员,组织滞留人员及车辆撤离危险区,防止第1页共3页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对人体的伤害
3、检查勘验路产损失,并拍摄完整影像资料(必须拍摄一张事故车辆号码的照片)
4、做出当场处理决定,将当场处理决定书及专用收据经当事人签字后交付当事人
5、制作讯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等法律文书
交班后将上述文件及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