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四项制度执行情况实行提议一、深进学习宣传政府四项制度县政府对抓好政府四项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部分各单位要认真抓好本地本部分的学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县政府关于推行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以及相关文件、领导讲话和要求,明确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的事项、方式、程序、实施等,深刻领会实施政府四项制度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为政府四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要教育和引导广至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以良好的心态认真贯彻执行政府四项制度,以积极开放、求真务实的精神对待来自各方面的监视,广泛听取和吸纳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监视。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协调,加大对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的报道力度,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作用,特别是要注重宣传报道贯彻执行中的正反典型,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正确导向,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通过对政府四项制度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的监视检查,确保政府四项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二、加强对实施政府四项制度的监视检查县政府明确规定了政府四项制度的组织实施部分和配合部分。各级监察机关在政府的同一领导下,会同政府办公室及法制办、督查、信息产业等部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政府四项制度的全面落实。(一)突出工作重点,务求监视检查取得实效。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方面应突出。决策机关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无正当理由不采纳公道意见和建议的,未答复听证申请,造成不良影响的;听证机关在公告听证事项、遴选听证代表、主持听证会议、撰写听证报告和办理听证事务的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听证报告严重失实的;决策机关或决策发言人不出席或不派员出席听证会,或者在听证会上作不实陈述,以及提供虚假信息或虚假、错误资料等。一旦发现上述题目,就要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第1页共4页重要事项公示制度方面应突出。对于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涉及公共利益、群众亲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公务员录用、职称评定、重要的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事项,在实施前是否向社会进行公示,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充分采纳公道部分。假如该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内容虚假,或不采纳群众公道意见和建议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重点工作通报制度方面应突出。涉及重至公共利益和群众亲身利益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事项和落实情况,公众关注以及其他应当向群众通报的重要事项等。其中,涉及重至公共利益和群众亲身利益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其成效、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政府部分服务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等,要求每个季度通报1次,公众关注以及其他应当向群众通报的重要事项,要适时进行通报,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对应当通报但没有通报的,或通报情况失实、信息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严厉问责。政务信息查询制度方面应突出。要通过“”政务信息电话专线、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的政务信息公告栏和电子信息屏等设施、信函和来访等方式,为公众查询政务信息提供服务。全县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必须按时开通“”政务信息电话专线。要按照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要求,认真办理和解答公众查询事项。对不履行主动公然义务的,不积极开展政务信息查询服务工作的,不提供或不及时更新政务信息目录的,对符正当定条件的申请人隐瞒或者不提供给当公然的政务信息的,公然属于不予公然范围的政务信息的,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提供本机关已经决定予以公然的政务信息的,故意提供虚假政务信息的,在提供政务信息时,违反有关规定收取用度等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严厉问责。(二)完善监视机制,畅通监视渠道。建立和完善监视机制,是实行政府四项制度的重要保证。各级监察机关要以云南电子政务系统为依托,切实加强电子监察监视网络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举报、投诉、监视机制,采取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第2页共4页报投诉、明察暗访等途径,及时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