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汇报【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文号】安监管司管一函字[2005]13号【发布日期】2005-02-23【生效日期】2005-02-2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司管一函字[2005]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各地的共同努力下,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有所下降
但是,由于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力水平较低,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仍然相当薄弱,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工作
近两年来,原材料价格上涨,矿产品价格上扬,有些矿山企业忽视安全加大生产能力,造成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有所抬头
根据历年的统计表明,每年三、四月份是非煤矿山事故高发期,全国部分地区特别是北方地区的非煤矿山企业在冬季休整以后,将陆续开工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针对非煤矿山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要加强监管和督查,切实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现提出以下要求:一、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在"两会"召开之前,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第1页共2页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测、检修和检查,一是要把检查和整改结合起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二是把检查和责任制、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坚决克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情况
二、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监控和整改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做到胸中有数
所有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