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公平与均等一、社会保障公平与均等的涵义(一)社会保障公平公平是指人际利益交换中的等利害交换行为
它包含着均等,但不等同于均等,其基本含义应当是一视同仁,不偏不倚
公平可分为起点公平、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公平是一个利益关系范畴,核心是社会各个领域的权利和利益在社会成员间均衡而平等的配置问题,及人们对这种权利和利益关系是否合理的主观价值评判(龚文君、周健宇,2012)
李珍(2013)指出,分配领域的公平是经济公平,包括机会公平、过程公平(规则公平)和结果(收入)公平
机会公平指个人的成就取决于自身努力及才能,而不是由其所拥有的背景决定
过程公平指社会成员按照同一规则参与经济活动
结果公平是个人的收入与其贡献的一致性
社会保障公平则是公平这一概念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具体体现,包括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社会保障强调每一个社会成员不论身份、地位和收入状况等的差别,都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
这是对每个人的社会地位和参与社会活动资格的普遍确认
过程公平指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按照相同的规则参与社会保障活动,社会保障制度对所有社会成员都是同一的、一视同仁的
同时,社会保障通过对国民收入各次分配的调节,有力地缩小着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也缩小着结果不公平(龚文君、周健宇,2012)
综上所述,评判社会保障是否公平的标准主要有:一是是否达到制度全覆盖,即是否做到了“确保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二是公民社会保障收入的多少与其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贡献是否一致
这条标准反映在养老保险方面,就是公民获得的养老保险待遇的多少与其缴费是否一致
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贡献与收入的一致指二者呈现正相关关系,但不是绝对的正比例关系
二是这一标准仅适用于社会保障项目中追求权力、义务一致的社会保险项目,而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项目不适用
(二)社会保障均等第1页共6页这里的社会保障均等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