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地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成效及做法(一)深入宣传,营造了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氛围
《科技进步法》颁布以后,特别是修改后的《科技进步法》颁布以来,全林业系统各单位把学习宣传《科技进步法》与增强全社会的科技创新意识联系起来,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召开科技工作专题会议、开展送法送科技下乡活动、举办新《科技进步法》、《林业生产经营实用技术》知识讲座等多种方式,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与广大群众了解了《科技进步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树立了新思想、新观念,增强了法律法规及林业科技知识,提高了科技先行意识,营造了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科技推广应用,促进成果不断转化
我局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作为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重要内容,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不断增加科技投入,加大科技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
近年来,先后成功进行了侧柏1营养袋育苗、紫穗槐人工采种育苗、扦插育苗、两段育苗及绿化树种的引种栽培,积极推广abt生根粉、高效保湿剂等新产品在各项造林工程中的应用,广泛应用混交林营造、覆膜造林、截杆造林、沾泥浆造林等林业生产技术,坚持适地适树,采用科学合理的造林模式,不断提高造林成效,促进了林业三大效益的发挥
同时,建立红枣科技示范园和大扁杏示范基地,长期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合作,消化吸收推广转化了包括红枣矮化密植、微灌、山杏高枝嫁接、丰产培育、无公害防治等大批实用新技术,并引进“梨枣、雪枣、骏枣、赞皇”等8个新品系红枣,引进“优第1页共3页一、龙王冒”等高产、质优的大扁杏新品种
科技推广应用及成果转化对林业建设的支撑力度明显增强,进一步推动了我